Thursday, December 30, 2010

趙生去左邊?!

港區人代:可以做什麼 回應王光亞「井水不犯河水」

(明報)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05:05
【明報專訊】十月初上任的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首度評論趙連海案件,強調內地像大多數國家一樣是司法獨立,趙案已「妥善解決」;至於港區全國人大代表    聯署關注趙案,是否等同干涉內地司法獨立,王光亞稱要視乎有關人士「如何表述」,但強調「一國兩制    」之下,「井水不犯河水」。港區人代黃國健說,既不可干涉香港事務,又不可評論內地事務,人代可以做什麼?亦有人代籲勿把王的講話炒作跟港區人代針鋒相對(見另稿)。王光亞昨日確定明年春天會到港澳,商討「十二五」規劃。
熟悉中國國情的香港新聞工作者程翔    分析,王光亞的言論是對港人的一種警示,企圖遏抑港人對中央施政的各種批評,「趙連海案中,港人關注度最大,令中央感到有壓力,因此以此言論發出警示」。
程翔﹕中央受壓出言警示
昨日王光亞在北京    與一批香港的國情教育研修班學員見面,之前回答了傳媒數個問題(見表),談及趙連海案時,王光亞說:「我也知此事(趙連海案),已被妥善解決」。他說﹕「大家都知道,絕大多數國家司法獨立,內地也一樣,所以對於內地司法,我想別的方面都不應該干預。而且我也知道,這個事情有了妥善一個的解決。」
記者再追問王光亞,港區人代聯署關注趙連海案,是否屬於干涉,王光亞說:「看如何表述。應該兩地是『一國兩制』,井水不犯河水。」
對於王光亞的講話,北京理工大學    教授胡星斗表示,全國人大    代表參與制定法律,亦有權監督法律執行,「一國雖兩制,但既定一國框架,不存在你我問題」。他表示,即使普通百姓也享有對個案發表評論權利,並反問「港區人代假若不可以監督內地問題,還要他們幹什麼?港人代權利範圍,若僅限香港,只要存在香港議會或立法會    就可以了,還要港區全國人代幹什麼?」
按中國憲法和《全國人大組織法》規定,全國人大代表有提出議案和建議、批評、意見;提出人事罷免案;提出質詢案和詢問等多項權利。
有了解北京政情人士分析,「井水不犯河水」只是「泛指」,港人和港區人代毋須過分解讀,王光亞已表明是否干預要看如何表述,今次港區人代的聯署信在表述上並無問題,因為信件內容不是否定或挑戰北京法院的判決,只是以人道立場為趙連海求情,王光亞不會因此怪責港區人代。事實上,港區人代的要求已得到正面回應,所以王光亞說問題「已妥善解決」。
港人代﹕再發動聯署恐更難
不過,有港區人代私下表示,北京官員顧慮的不是今次提早幾個月釋放趙連海,而是港區人代今後會否積極以聯署的方式,對內地司法個案作出這樣那樣的要求,所以王光亞才會出來強調內地司法不容干預及「井水不犯河水」,相信他是不想見到港區人代有更多的集體聯署行動,預計今後要發動聯署信件恐怕會變得更困難。


譚惠珠指趙連海已保外就醫

(星島)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15:39
港區人大代表    譚惠珠表示,有可信的人向她透露,趙連海肯定已經保外就醫,但她拒絕透露這人的身分。
譚惠珠表示,大家毋須擔憂,趙連海肯定已經保外就醫。但她指沒有透過任何人接觸趙連海,只表示有可信的人透露有關消息。
對於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表示,內地司法獨立,在一國兩制    下,應該井水不犯河水。她指,希望傳媒不要把王光亞的說話,炒作成跟港區人大針鋒相對,相信王光亞只是指出原則性問題,並非針對趙連海案。

王光亞:井水不應犯河水

(星島)2010年12月30日 星期四 05:30
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    報道)在內地被判監兩年半的毒奶粉受害兒童家長趙連海,在港區人大代表    聯名上書求情下獲得保外就醫。上任才兩個月的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昨日表示,趙連海事件已得到妥善解決,指內地司法獨立,其他人不應干預。他又強調在一國兩制    下,應該「井水不犯河水」。多位港區人大表示,人大及政協就事件提出意見,是履行他們的監督職責,不存在「井水犯河水」問題。
記者:楊浚源、譚浚熙北京    香港報道
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昨早會見本港教師訪京團前被問及趙連海一案,王光亞回應稱,「內地與絕大部分國家一樣都是司法獨立,別的方面不應該干預,事情已經有了妥善的解決。」至於部分港區人大代表對於事件的關注及意見,是否干預內地司法制度,王光亞回應謂:「這個要看如何表述,我想大家應該是一國兩制,井水不犯河水。」
個別政協「鬥搶」議題
王光亞這番言論,被視為針對人大代表。接近中央政府的消息人士解釋,人大政協作為建制中人,當然可以監督政府,藉著制度內的渠道反映意見。不過,內地認為有個別政協委員    與反對派「鬥搶」議題,在制度外以群眾運動的方式作司法公審,這做法並不恰當。消息人士又相信王光亞指的「井水論」,是針對整個香港社會,認為不應純粹以香港的標準看待內地的司法制度。
多位港區人大代表都相信,王光亞並非針對他們。有份聯署趙連海求情信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    及黃國健則認為,作為港區人大關心內地司法及執法問題是自然的事,監督行政司法機構工作亦是他們的職責範圍,不存在「井水犯河水」問題。然而,他們都同意,香港人不應單純以香港的角度去指責內地的司法制度。
人大指監督內地屬職責
葉國謙說,每年人大會議期間,都會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報告,監督內地司法及執法是人大代表的責任。他們都清楚在一國兩制下,尊重內地司法制度。在趙連海案件上,他們一直以港區人大身分去關心事件,當中並不涉及所謂「河水」或「井水」的問題。
另一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    譚惠珠指,他們決定聯署只是覺得案件有很大求情空間,沒有意圖干預內地司法。她希望傳媒不要把王光亞的說話,炒作成跟港區人大針鋒相對,相信王光亞只是指出原則性問題。
她又指,雖然沒有親自接觸趙連海,但根據可靠消息,趙連海肯定已獲安排保外就醫,呼籲各界不要作無謂猜測。
劉夢熊:無犯「河水」
積極跟進趙連海案的政協委員劉夢熊認為,監督政府是他們作為人大代表的責任;又指王光亞的言論並非針對他們,且認為人大政協所做的事不是犯河水,而是愛「河水」。他會在明年兩會提案,促請各級政府要做到有法必依,讓國家從人治邁向法治。
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,王光亞的言論並不恰當,他指,人大在事件上只是履行應有職責而已,而這次人大的積極參與本來有助淡化「橡皮圖章」的形象,但王光亞此言一出,人大應如何自處?若他們於此後放棄跟進,會給人唯中央命令是從的感覺;若堅持繼續,則很可能會與中央產生矛盾。
此外,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表示,法院會通過適當方式就趙連海案給全國人大代表答覆。被問及趙連海是否已獲保外就醫,他表示,案件由北京法院審理及處理,自己不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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